第 560 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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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商業模式 只怕想不出,沒有做不到

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是一套解釋企業如何運作的故事;它會改變產業的遊戲規則和顧客的行為模式;早期是要先自行投入資源艱苦經營,拿出結結實實的「本益比」來才算數;後來大家被五光十彩的Roadshow所迷惑,只要捧出一份厚厚的BP(商業計劃書╱Business Plan),把故事說成「本夢比」就夠迷人了。

傳統的商業模式

最經典的「BCG矩陣」是很有用的策略工具,勉強可以說是傳統的商業模式。它用市場佔有率(現況)和市場成長率(未來)將集團中或產業中的企業化分為老狗事業、問題事業、明星事業、金牛事業。老狗事業因佔有率和成長率都低,看不見現在和未來?宜採Divest(撤資)策略,毅然決然退出市場;問題事業因佔有率低和成長率高,獲利仍有,現況不佳,但未來可期,宜採Built(建造)策略,先檢視產業趨勢是否仍看好?

 

明星事業因佔有率、成長率和獲利三高,當然要採用Hold(守住)策略,而且要積極投入資源;金牛事業因佔有率高和成長率低,現況佳,但未來堪慮,仍保有高現金流量、高銷售額和低成本,宜採Harvest(收成)策略,並避免割喉競爭;其豐沛的現金可用來投資明星事業或有機會變明星事業的問題事業。「BCG矩陣」容易瞭解但無法精確的執行,被戲稱為「管理的魔術方塊」。

 


摩托羅拉(Motorola)、諾基亞(Nokia)、柯達(Kodak)……等企業,一個個從業界頂端跌落,於今安在?過去這些企業引以為傲的「金牛」(cash cow),已無法再作為企業生存的保障。但讓這些企業黯然落幕地同時,雀巢(Nescafe)、可口可樂(Coca Cola)、喜利得(Hilti)……等百年老店,卻依舊屹立不搖的站在市場的領先地位;這些標竿企業靠的就是不斷創新的「商業模式」。奧利佛.葛斯曼(Oliver Gassmann)博士,以豐沛的學術與實務經驗,用「神奇三角」原則(3W1H,即掌握誰?什麼?為何?如何?)檢視了近50年來成功企業的商業模式,寫成《航向成功企業的55種商業模式》,其中令人驚訝的發現是,「超過九成的創新模式,其實是把其他業界的既有概念拿來重組而成。」頗有「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味道!

新(NEW)的商業模式

俗話說:「一招半式就可闖江湖!」若能好好研讀上述的55種商業模式,消化後能再重組出新(NEW)的第56種來,當然更好!或者抓住機會、找到想法、重組模式、然後勇敢開始行動,也能闖出一片天!試從各種不同角度歸納出:(A)提高顧客獲利率、(B)抓頭抓尾的資源整合、(C)產品研發優勢、(D)價格競爭優勢等四種商業模式,分述如下:

智慧(SMART)的商業模式

① 別再老盯著對手瞧:要打造全新商業模式,唯一途徑就是「別再老盯著對手瞧」,產品和技術容易思考,但要思考商業模式才是挑戰。

 


② 模仿,絕非照抄而已:欲活用商業模式導航,要從根本了解這55種商業模式的類型、起源、創新手法與採用方式,其中的挑戰就在如何重組。

 


③ 十大步驟亦步亦趨:從55種商業模式勾勒出創新的商業模式後,請謹記十大步驟:爭取高層支持、跨功能成員參與、迎向改變並樂於取經、挑戰主流思維、打造開放文化、循環手法並驗證假設、容錯、打造原型讓模式一目瞭然、提供成長空間、積極管理變革過程;萬事總是起頭難。

如果說「失敗是成功之母」,那麼「商模是成功之父」;要打造一個智慧(SMART)的商業模式,請掌握三個關鍵:
賈伯斯、貝佐斯和馬雲分別創造了蘋果(Apple)、亞馬遜(Amazon)和阿里巴巴(Alibaba)三家公司,號稱3「A」公司。他們的商業模式如脫韁野馬,無跡可尋、無例可依,上窮碧落下黃泉,只能以智慧「SMART」稱之了。

 

 

(1) 蘋果(Apple)——本身不賣CD,卻是第一大音樂零售業者

賈伯斯於1976年創辦蘋果電腦(Apple),發誓要讓每一家庭都擁有一台電腦,Apple II是個人電腦的起源,促成電腦大眾化革命;賈伯斯曾一度被掃地出門,1997年重返Apple後,股價從10元飆升至100元;2001年推出iPod(狂銷一億台,Market share 70%)號稱中興之作,也讓賈伯斯成為數位音樂第一位成功的企業家並將科技、娛樂、流行、生活結合在一起;2007年推出iPhone,把個人生活放進口袋裡;2010年推出iPad以取代電視機、報紙和書架,App Store現有35萬個應用程式,有6.5萬個是為iPad設計的;Apple的商業模式似乎可歸納為「時尚硬體+簡易使用軟體+最大網路城市商店」;說實在的,大家還是很懷念從賈伯斯口中聽到「one more thing」的日子。

(2) 亞馬遜(Amazon)——沒有一間實體店面,卻成為全球最大書商

貝佐斯夢想創立一家「地球最大書店」,於1995年創立亞馬遜(Amazon),一直燒錢至1999年虧了7.19億元,2003年才轉虧為盈,目前已成為「全球第一大線上零售商」—先賣書,再賣CD、DVD……etc.,最後什麼都賣,讓全球消費者能一鍵下單(1 click)並於當天收到賣家產品。收購奈飛思(Netflix),準備搶占客廳內的黃金五小時;併購擁有466個據點的全食超市(Whole Food)、以充分發揮物流優勢;Amazon Go讓人「不用排隊,不用付現,東西拿了就走」,如入無人之境,太有意思了;創立太空公司(Blue Origin),夢想能以回收火箭載運人至太空工作、生活,這個跨度太大了。

(3) 阿里巴巴(Alibaba)——靠雙11光棍節賣遍全天下!

馬雲於1998年底創立阿里巴巴(Alibaba),先從中國黃頁做起,向中小企業主們提供即時通訊服務,以方便溝通業務;後把「淘寶網」經營成全球最大的電子商務平台,2014年Alibaba的網路消費約2,480億美元,佔中國市場的80%,比Amazon的1,100億美元高出一倍以上;Alibaba要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讓文盲也可以成為店商老闆、全國各地24小時內送達訂購物;2014年9月赴美IPO成功後,Alibaba市值一度超越全球零售業巨頭Wal-Mart,馬雲也一度成為全中國首富;Alibaba自稱是eBay+Amazon+Google的綜合體,真正的競爭對手是美國Amazon。

改寫商業模式的人

馬斯克於2004年投資美國最大的電動汽車—特斯拉公司(Tesla)成為最大股東及董事長;推出Model3竟獲得約50萬輛的訂單,原預計2017年Q4交車1.5萬輛,卻只交0.5萬輛而陷入生產地獄,還沒賺到半毛錢,就已燒掉百億美元,但市值仍稱霸,投資人期望太高了;馬斯克另投資一家太空探索科技公司(Space X),宣稱:「1小時內地球任你行」,還夢想2022年送2艘太空船上火星、2024年送人上火星……。

 


特斯拉的董事會為了停止有關馬斯克可能讓特斯拉把重心放在其他企業的猜測?與馬斯克訂了一個長期重組計劃:(1)馬斯克繼續擔任執行長、執行主席和產品長,(2)馬斯克無法得到任何形式的保證報酬,沒有薪水、沒有現金獎勵,也沒有公平的時間分配,(3)特斯拉的市值需由590億美元上升到6500億美元。三個條件若能於未來10年完成,馬斯克將獲得558億美元的獎勵!這是哪門子的獎勵?又是什麼樣的商業模式?真是前所未見,聞所未聞了;但看馬斯克還童心未泯地在網路上PO文:「末日即將來臨,人人必備一隻火焰噴槍以防殭屍,每隻@500美元,預售20,000隻」,消息一出竟秒殺7,000隻,真是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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