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9 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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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哩或最前一哩? 眼球經濟的省思

陳士駿在2005年創立YouTube,剛好碰到Facebook、Twitter、Myspace等社交網站崛起,網路的頻寬也開始快速發展並且新的影音格式技術有重大發展,再加上充分利用人人愛「分享」的特性,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於2006年風光地以16.5億美元賣給Google,成功的打造了現今網路世界最大的影音網站。

 

Google的龐大財力和優異搜尋技術馬上解決了YouTube在伺服器上的大量需求、維護與後續海量影片中搜尋技術的精準度,成為一個雙贏的購併。早期YouTube的網站只能上載5分鐘的短片;2010年,已經開始可以放上超過30分鐘長的影片了;最近,大陸最夯的「中國好聲音」決賽影片在YouTube的時間竟長達4小時;宣告「眼球經濟」時代的來臨。

新媒體的吸睛大法

所謂「眼球經濟」也稱做「注意力經濟」,是伴隨著互聯網而產生的一個新名詞。評判一個網站是否成功?首先看每天能吸引多少人上網瀏覽這個網站,也就是點擊率有多少,有點類似報紙發行量。點擊率高了,等於發行量大,這個網站可就值錢了。而「新媒體」是指數位技術在資訊傳播媒體中的應用所產生的新的傳播模式或形態;在美國,通常是指上述的影音網站(YouTube)、社交網站(Facebook 、Twitter)、搜尋引擎(Google)……等;在日、韓,LINE逐漸成為新媒體的領頭羊;在台灣,則以數位內容、數位學習、數位典藏、遊戲產業等做為政府稱呼新媒體的詞彙。

 

新媒體若再具體細分則為入口網站、搜尋引擎、虛擬社群、RSS、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對話鏈、部落格/播客、維客、網路文學、網路動畫、網路遊戲、電子書、網路雜誌/電子雜誌、網路廣播、網路電視、手機簡訊/多媒體簡訊、手機報紙/出版、手機電視/廣播、數位電視、IPTV、行動電視……等可說不勝枚舉。由於新媒體僅能代表少數人持續進行操作或炒作,但感覺好像有很多人在談論某些事情;其實不然,如果失當欠思考,可能導致網路霸凌的情況發生,任何言論都必須小心;但新媒體的吸睛大法,任何人也抵擋不了。

 

2017年,全球上網人口約33億人、M2M(機器對機器的通訊模式)約175億台、一年手機銷售量約15億隻;全球網民每天使用3C總時數約8小時(超過睡眠時間);全球網民整體上網時間總和的76%是在行動裝置中進行,電影是行動用戶最常收看類型。62%的網民是在車上、桌上、床上同時使用多個螢幕(100吋~6.5吋的電視、電腦和手機)的多螢人,傷睛、傷情又傷心。智慧手機已是現代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隨身配備,每個人手機平均有50個App, 但常用的僅有6個;有人甚至把手機螢幕的第一頁戲稱為「全世界最昂貴的房地產」。人們的注意力已經從報紙、電視轉移至平板電腦、手機,各種行動裝置搶走消費者48%的眼球時間及41%的廣告預算;「舊媒體」就算沒死也僅剩半條命了;2016年行動廣告的預算大於電視廣告的預算,形成「黃金交叉」。

人人都是自媒體

全球第一的社群網站——Facebook創立於2004年,當初只是想要讓哈佛大一學生看看照片彼此認識一下而已,沒想到發展至今(2017.11.8),全球使用人數竟高達約20億人,有人以「穿著T-shirt的國王」稱呼札克柏格 ; 全球約有7,000萬家企業在 FB創立專頁,每天約有10億人用手機觀看80億次影片、訊息傳送約450億則、照片分享20億張……等,可說是一個傳播速度極快,影響力極大的媒體。

 

社群或影音網站初期以文字、圖片、照片或短片……等工具發揮單純的社交功能;一旦允許放上「長片」,甚至可「直播」後,已經把人人都變成「自媒體」,敢言敢秀的人得到徹底的解放;能說善道、才華洋溢的人,可能瞬間吸引成千上萬的粉絲,一夜之間,從素人變成「網紅」,賣東西可產生「秒殺」現象,因而有廣告分潤等收入。目前台灣約有20萬人希望能透過直播成為網紅而有較豐富的收入,20%是未滿18歲(最小11歲)的少女,一天花6小時掛在網路直播,較有名的直播站有MEME、Up、17……等;較成功的網紅有那對夫妻、亞洲統神——張嘉航、這群人……等。專家提出「自媒體=網紅+社群+直播平台+電商」作為自媒體的行銷公式。

最後一哩或最前一哩?

在5G和工業4.0時代,產生「數位匯流」的現象;新世代觀眾已不再按照節目表,乖乖坐在電視機前收看,而是按照自己需要或時間方便才收看;出外用6.5吋的手機看影音,回家把影音投放在100吋的電視上,他們期望能在所有裝置上實現跨螢幕的無縫觀賞體驗;異軍突起的 OTT(Over The Top)可以在電視、電腦、手機上欣賞,很符合這樣的期待且月費又便宜,又能找出最受歡迎的影片類型、演員和導演……等,甚至可以花大錢拍出紙牌屋(House of Card)……等劇集;能製作獨特內容者得天下,再次印證影響訂戶流失率和回流率的最大因素是內容而不是價格。OTT簡直就像在網路上開一家電視台;難怪Netflix會大膽預測未來10~20年,所有有線電視及付費電視將全面網路化;難怪有人會發出這樣的感嘆:「很久沒看第四台,連電視也很少開了!」;難怪會有家庭停訂有線電視,願意付費看線上影音。

 

一般機上盒只能看20台的無線電視,智慧型數位機上盒則可放入HD電視節目、多媒體播放、內建卡拉OK、遊戲、劇院……等功能,甚至考慮到未來的智慧家庭生活的需求如遙控門鎖、電視、冰箱、冷氣……等,把所有的需求都整合在一個單一平台的機上盒上,如OVO盒、BANDOTT盒、小米盒……等,其威力猶如在每個家庭埋下一顆核彈;兵家必爭之地將從「笨水管」轉移到「聰明盒」;也就是說:「過去講Last Mile 到戶;現在講First Mile掌握客戶」。

 

樂觀的賣鞋人到非洲看到非洲人驚嘆一聲 :「這裡的人都沒有穿鞋!太好了!」;樂觀的資通訊人看到下列重要數據(還沒上網的人口有39億人、沒有使用行動服務有25億人、沒有寬頻網路的家庭有11億戶、家庭寬頻速率小於10Mbps有3億戶)應該大叫:「太好了!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中華電信、富邦集團、鴻海集團不應該把彼此視為假想敵?而應該把矛頭指向FAANG(Facebook、Apple、Amazon、Netflix、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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