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78 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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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當網紅 搶食8,000億元的商機

這是一個「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 每個人都需要「自我行銷」;從Michael Jackson、瑪丹娜、Lady Gaga、川普、Papi醬、張大奕、MC天佑、17直播、阿嘎、五月天、理科太太等人,可說是轟動各界!其中尤以美國總統「川普」每天以幾則推特(twitter)就將全天下攪得天翻地覆,不愧是「天下第一網紅」!

網紅是當紅炸子雞

現場直播(Live broadcast)或稱實況轉播,是指各傳播媒體以現場即時的方式播出節目內容的行為,可分為電台直播、電視直播、網路直播等方式。 近年來隨著電腦運算效能提升、寬頻網路普及,線上影音平台的興起,在網際網路上公開播出即時影像的娛樂變得極其受歡迎。大多數電視台現場直播會在右上角標註「直播」,有時也會在「直播」下方加註(LIVE)。

 

若是當天的延遲直播,簡稱「延播」(Delay Live),就直接說 D-Live。20世紀50年代末,當時的錄影帶技術由於費用過高,採用速度緩慢,一些電視節目直到20世紀70年代才開始播出,某些節目可能會在某些時區直播,而在其他節目或地點中會延遲。

 

因直播技術的突飛猛進,讓成本趨近於零,技術門檻簡單到可由「懶人包」來解決,憑著一隻手機就可直播;所以任何「有話要說,有影片要秀」的素人,現在就有很多的直播平台可以選擇,而各傳播媒體和網路大咖都已把「直播」變成「must have」的功能之一,如:斗魚(每個人的直播平台)、YY(全民娛樂的互動直播平台)、網易CC直播(大型遊戲直播平台)、Elta-Sport-Live(NBA、MIB、各類體育活動的直播平台)等。

 

臉書(Facebook)於2016年底全面開放並推動影像直播,宣告「人人都是自媒體」時代已經來臨,2016年可說是網路直播元年或網紅元年,而各行各業、各式各樣的「網紅」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像當紅炸子雞。

 

「網紅」就是外表出眾或是具有才華,而在網路上具有知名度,有大量粉絲的紅人,能夠影響他人(Influencer)或被尊為「意見領袖」(Key Opinion Leader,簡稱KOL)。誠如台灣最大網紅經紀公司PressPlay所說:「經營頻道的道理跟創業一樣,觀眾的眼球已從傳統媒體轉向網路網紅!」歷經具有文筆和才情的「文字網紅」,到無圖無真相的「圖片網紅」,再到語音、歌曲、視頻、直播的「全媒體網紅」三階段。

 

部落客算初代網紅,現今的網紅指的是YouTuber、Instagramer、粉絲頁或直播主等;義大利米蘭網紅法拉格妮(Chiara Ferragni)大造時尚王國,社群行銷IG粉絲有1,700萬人,曾說:「想當網紅的人無不勇敢秀自己!」在網路上擁有自己的平台與粉絲群,也就是所謂「自媒體」;「網紅」能把人氣轉化為買氣,把粉絲變消費者並變現的,則稱為「網紅經濟」。

網紅靠什麼吃飯?

目前以自媒體當正職的網紅僅佔5-10%左右,其餘皆為兼職經營,可見網紅的收入有限,主要的變現手法有下列五種:①廣告分潤、②直播打賞、③付費訂閱、④廣告業配、⑤個人品牌(有需求的品牌主、廣告代理商、網紅經紀公司、網紅)以MCN(多頻道網路)的產品形態,將PGC(專業生產內容)聯合起來,在資本的有力支持下,保障內容的持續輸出,從而最終實現商業的穩定變現。

 

由於消費者購物時間碎片化、擁抱社群及行動平台、瀏覽高度影音化的趨勢,使網路流量深具影響力和經濟力,2017年可說是電商直播元年,「直播+網紅+電商」是一種新營利模式,依專家估算:每1萬觀看人次約值10美元。直播新浪來襲,以台灣的「浪LIVE」為例:2017年1月正式上線,2018年3月的流量就已衝到全台第一,累積下載流量超過200萬次、日活躍用戶量超過20萬戶、日均用戶觀看時間超過90分鐘、每用戶平均月消費收入(ARPU)超過台幣800元、付費用戶比例約10%;2017年6月的單月營收突破億元、2017年11月開始獲利、2019年全年看好,未來更無可限量,相信浪LIVE很快就會想揮軍海外。

附表:網紅變現的五大方法附表:網紅變現的五大方法

網紅行銷—「粉絲」是「商機」

自媒體的直播,聚集大量使用者創作或專業創作的內容,且涵蓋許多不同領域的業者如電商、拍賣、美妝等;而心理學家說:「現在的消費者比較喜歡沒有經過安排、即時且帶有許多缺點的正在進行的直播畫面。」

 

直播主通常都是具有特色和魅力的意見領袖,而直播內容和議題設定又能有效貼近網民並引起注意;可看成是一個建立持續性、孵化忠誠鐵粉的平台;有時衝著某特定目的,可採取限量精品方式或邀請知名人物互動,雙雙一夜爆紅,此即為「網紅行銷」。根據 Mckinsey 的研究,網紅行銷的口碑傳播效應是付費廣告的2倍,吸引來的顧客也比用其他方法的留存率高出37%,但要確保能避免反效果!

網紅行銷有「求新、求快、求互動」的三大特性,是最能發揮影響力的溝通工具。但有不少現在的YouTuber卻還存有三大迷思:「經營頻道不是專業、經營頻道的收入難以生存、直播市場飽和了」;其實經營頻道就像做品牌一樣,流量當然非常重要,要投入之前必須想清楚:「打造特定領域專業度、鞏固地位、讓競爭者無法仿效;找一件簡單好懂但不容易做到的事去衝頻道觀看次數(流量)、訂閱人數等,再分析性別、年齡分布、續看率並且做推薦、開放廣告和其他人合作或賣給別人」;網紅行銷仍是大有可為!

 

大陸中信銀行電子銀行部副總經理吳軍說:「打造金融網紅的根本,在於為用戶創造價值,中信將會加大智能機器人和智能客服的運用,同時會更加生活化,把銀行的服務和大家的生活場景更緊密地結合起來」;目前中信銀行電子渠道佔整體金融交易量的比例已經超過97%,正準備把網紅行銷擴大到品牌營銷,重新定義自己,用驚人的創意傳遞品牌價值,創造不同的品牌體驗,建議金融品牌圍繞「信、望、愛」三個關鍵詞,做到與消費者共鳴;品牌是什麼?不是品牌主而是消費者說了算!

網紅是第一志願

針對全球學童職業第一志願的調查顯示,越來越多學生希望可成為成功的「網紅」;根據美國每日郵報報導:75%的年輕人第一志願的夢想是成為YouTuber!現在中國的年輕人第一志願不是金融業、不是從商,而是當網紅;根據台灣地區1111人力銀行的調查:有44.13%的上班族坦言「有意願」想成為網紅,期待年收入有100萬元以上;有89%的人願花學費3,266元透過上課培訓方式成為網紅,真是普天之下,有志一同。

 

網路直播盛行,真的只要有料外加一支手機,每個人就有機會從素人變網紅嗎?其實每個人都心知肚明,要成為網紅是有條件的,除了個人需要有特色、風格和名氣、有創意、夠好笑,具有某些領域的專業外;還要有劇情腳本企劃能力、節目剪輯與後製能力、網路行銷影片能力等;不是隨便的人物就可以勝任的!

 

普普藝術家伍迪.沃荷曾說過:「在未來,每個人都能成名15分鐘」。在全球高達8,000億元的網路直播商機的誘惑下,難怪,每個素人都會在內心吶喊:「我也想當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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