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37 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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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世代的行銷策略

行銷(Marketing)是由市場(Market)和現在進行式(ing)兩部分組成;行銷人員千方百計爭的是消費者關愛的眼神,協助顧客說服自己進行購買產品以滿足慾望;行銷講求的是吸引注意,而銷售講求的是銀貨兩訖。行銷是表達市場中的4P的變動性,導致供需雙方的微妙關係。傳統的4P行銷策略,也會與時俱進,先進化到4C,再進化到4E,最後到ABCDE;難怪會有人感慨地說:「沒有銷售,就沒有企業!」。

 

傳統的4P進化:4P→4C→4E

美國行銷學教授麥卡錫(Jerome McCarthy)在20世紀的60年代提出了著名的4P行銷組合策略(marketing mix),即產品(Product)、價格(Price)、通路(Place)和促銷(Promotion),一切以「生產者」為導向,可說是行銷策略ABC;這是賽伊法則(Say's Law)所說的「供給可創造需求」,也就是說東西生產出來就賣得出去的時代,這種好時光(Good old day)雖已不再,但4P依然是行銷人員耳熟能詳的基本法寶。

美國行銷專家勞特朋(Robert F. Lauterborn)在1990年提出4C來取代4P,4C是改以「消費者」為導向,重新設定了市場行銷組合的四個基本要素:即消費者需求(Consumer need)、成本(Cost)、便利(Convenience)和溝通(Communication)。主張要對消費者的需求和慾望做一番測底的了解,才能生產滿足消費者需要的產品,訂價要考慮消費者負擔得起的成本,也要讓消費者很方便買得到,同時要耐心和消費者進行溝通,不能用強銷的方式硬要消費者接受。

然而,到了21世紀,隨著打破時空限制的網路的出現,原先4P和4C理論已稍嫌落伍,奧美首席執行長布萊恩(Brian Fetherstonhaugh)試著從「消費者心理」的角度出發,提出了4E的看法:即經驗(Experience)、交換(Exchange))、每一地方(Everyplace)和福音(Evangelism)。行銷人員要讓消費者親身體驗,強化對品牌的感覺;和消費者玩個「交換」條件的活動,增加互動機會;積極貼近消費者,讓品牌在他們生活中無所不在,成為心目中的理想品牌; 向消費大眾宣揚價值主張,使品牌具有文化張力,讓消費者成為粉絲,像基督徒到處傳播福音。第四個E代表福音行銷(Evangelism Marketing),與口碑行銷(Words of Mouth)、病毒行銷(Virus Marketing)有異曲同工之妙(附表一);Apple、Google都是箇中好手,Microsoft甚至有專門的「福音團隊」。能夠讓產品和品牌激發出粉絲們的宗教般狂熱,是所有企業的行銷人員夢寐以求的最高境界!

現代的4P進化:4P→4C→ABCDE

艾瑞克.奎爾曼(Erik Qualman)是美國網路行銷領域的專家,曾在美國AT&T、Yahoo等公司工作,被譽為數位時代的戴爾.卡內基(Dale Carnegie),他認為傳統市場奉行的4P已經過時,現在是社群世代,4P應改為4C:創造(Creating)、策展(Curating)、連結(Connecting)、文化(Culture),也就是要創造有意義的內容、策展個人或品牌的形象,利用社群媒體建立實質連結、並且針對不同類型消費者發展出品牌文化。

唐.泰普史考特(Don Tapsott)則認為現在是N世代,大家必須重新思考行銷原則,也就是產品必須提供令顧客滿意的體驗(Experience),價格可商量(Discovery),在虛實兩個世界中(Anyplace)提供多樣選擇和方便性,透過網路和消費者溝通(Communication),用誠實和透明度架構品牌(Brand)成為優良的企業公民。

品牌(Brand)是一種關係 

有人戲稱:「品字三口組,有口皆碑,人人都按讚的就是有品。」,有「品德」的員工賣出有「品質」的商品,形成一家有「品牌」的企業;品牌是一種宣誓、承諾、形象、標誌……等,值得提撥10~20%的營收來維繫它,而企業文化更是支撐它的內涵。品牌的精華在顧客心目中建立感動的經驗,讓顧客一上門就成為終身顧客;品牌發展到極致,就會出現這樣的聲音:「只有王牌,沒有品牌!」、「不做第一,只做唯一!」,如真能做到「唯一的王牌」就厲害了。

傳統的行銷人員相信利用各種行銷手法,對消費者不斷地進行單向的訴求,甚至是疲勞式的轟炸,就可以說服消費者去買產品;隨著時代的演化,品牌的結構體更趨複雜,包含了正直、可靠、關心體貼、誠實和透明度……等;行銷人員必須動腦筋設計各種活動或專案,以展現關懷弱勢族群、公共衛生(愛滋病防治)、環境保護(水和自然資源、氣候變遷、廢棄物處理)……等議題,扮演好企業公民應有的本分;也就是說行銷資源從側重於品牌形象和品牌資產改為聚焦於「與消費者建立關係」上,嚴格講起來,品牌就是一種關係。

 

N世代消費者,有錢有力

N世代消費者能賺錢、也敢花錢;最重要的是他們對父母及其口袋裡的錢,有著巨大的影響力;此外,他們在社交網路這個新世界裡,每個人大約都會有700個朋友,只要透過低於7個人的口耳相傳,就可以與地球上任何一個人連繫上,其影響力比購物專家、美食家、影評人……等還大;行銷人員必須把N世代消費者擺在所有行銷活動的中心。

N世代消費者買東西之前,會先選擇「信守承諾且能滿足消費者期待」的企業,再上網查證或詢問最好的朋友,然後才到實體商店購買;他們希望有很多可供自由選擇的最新與最好的產品,能為他們量身訂製最好,二手貨也無妨,必要的話,他們也願意參與產品的設計或改善;他們一旦起心動念,最好能馬上變出來,能夠來點好玩的更爽!對N世代消費者的行銷方式必須多樣化且環環相扣猶如足球賽,一直不停地進行打卡、按讚、評論、上傳、下載等小組短傳或一連串的助攻,最後再臨門一腳破網得分。

 

現代行銷之父Philip Kotler認為行銷本質上就是說服某人去做某事,除包括行銷商品或服務之外,亦可擴展到許多領域,如套用到地方(如行銷城市/國家)、人物(如行銷名人/明星)、想法(如行銷自由/平等)、信念(如行銷運動/健身)……等。他把「追求價值」列為行銷3.0的概念,顯然行銷4P又要進化到另一個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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