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7 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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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銷下一步 席捲全球目光的吸睛法則

「內容行銷」是一種藉由不斷產出高價值、與顧客高度相關的內容來吸引顧客的行銷手段;主要目的在長期與顧客保持聯繫,避免直接明示產品或服務,而是持續提供精彩絕倫的內容給顧客,以改變顧客行為或消費習慣,最終讓顧客對企業產生信賴感和忠誠心,成為死忠的鐵粉。

內容為王,行銷主流

90%的行銷人員採用內容行銷直接與消費者溝通,都非常肯定其成效(網站流量增加8倍、轉換率和變現率高出6倍、顧客資料線索(leads)多出3倍、成本卻低62%);68%的行銷長(Chief Marketing Officer,簡稱CMO)表示內容是行銷上首要達成的目標(附表);所以,大家都說2017年是「內容行銷」(Content Marketing)元年。

 

當電視的影響力還是獨霸一方時,如果有一個產品或服務希望讓消費者知道,可能會找來廣告公司一起討論並拍出一支好看、有創意的廣告,然後放到電視上播它千遍也不厭倦,往往也能夠帶動消費者的購買意願。社群媒體時代,電視廣告的投放已經很難有效地觸及到每天被各種資訊轟炸的消費者,每個人的眼睛停留在電視上的時間,早已被電腦、平板和手機給徹底瓜分殆盡;現代的年輕人已很少看電視了。

 

行銷長會透過社群媒體、官網貼文、電子報、部落格、影片、活動等工具去增加品牌知名度及消費群、提升銷售、獲取名單等;在運用新興社交平台(twitter、Instagram、Line、YouTube、FB、微信等),除了注重其會員成長率外,還會追問其活躍會員成長率;同時依據在不同發展階段的消費者行為設立關鍵指標分別控管,如認識(瀏覽量、人次、時間、按讚、分享)→考慮(名單數、看更多、聯絡我們、回官網的點擊率)→轉換(完成訂單數、長期業績金額、長期客單價提升率)→忠誠(回訪率、訂閱數、轉單數);運用這些關鍵指標去找目標對象,應該會很精準!

吸睛大法,集中注意

「眼球經濟」乃互聯網時代的一大創舉,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赫伯特.西蒙說:「隨著信息的發展,有價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也有學者指出:人類的注意力有限,而世界的信息無窮,這種「供過於求」的狀況,促使注意力成為無價之寶;誰能吸引更多的注意力,誰就會成為新經濟市場的主宰。「眼球經濟」也稱做「注意力經濟」,也就是說再多的數據,不如用「一圖一印象」,把複雜資料變成視覺故事,更能吸引現代人的注意力。對通路商而言,商品的陳列與內容的傳達,也是眼球經濟的一環,如何有效操作、表現特色,則成為銷售績效提升的關鍵!行銷人員可能天天都在傷腦筋:如何吸引新顧客?如何維持現有顧客?如何提升銷售業績?

 

矽谷創投家帕爾於2015年寫了一本書《吸睛術》(Captivology)─用來代表讓產品、服務或想法獲得注意力的科學。他把注意力的形成,區分為三個階段:當下注意力(受到外界刺激時,立即產生的直覺式注意力)、短期注意力(短期聚焦在某件事情、想法、人物上面)、長期注意力(長期聚焦在某件事情、想法或人物上)。並因而發展出七個注意力的引爆法則(triggers): ①開啟自動反應(Automaticity),②改變認知架構(Framing),③打破期待,製造顛覆(Disruption),④用獎勵吸引注意(Reward),⑤建立信譽(Reputation),⑥製造懸疑效果(Mystery),⑦發揮肯定的力量(Acknowledgement),真不愧是吸睛專家。 

 

最厲害的吸睛大師,會為他的顧客、觀眾、粉絲或部屬創造一種社群的歸屬感;臉書(Facebook)能夠成為全世界最受歡迎的社群網路,就是因為在這裡,會得到別人的關注;所以,想要爭取長期注意力,就要創造這種感覺。帕爾的七個吸睛法則,也許無法讓人一炮而紅,然而,只要依照個別需求,巧妙使用,絕對能幫產品、品牌或想法贏得更多眼球的關注,提高成功的勝算;「關注那些關注我們的人」是吸睛術的最高境界。

附表:傳統行銷 vs. 數位行銷附表:傳統行銷 vs. 數位行銷

語出驚人,隨處可看

川普(Trump)是崛起於紐約第五大道,有三次破產紀錄的建築商;1990年代,因快速擴充加上經濟不景氣,負債近百億美元,瀕臨倒閉危機!他不疾不徐地提出「凍結還款五年計劃」;之後川普華麗轉身成為富可敵國的紅頂商人,還自任影集《誰是接班人?》(The Apprentice)的主持人成為最會行銷自己的賭場大亨;劇中的一句台詞:「You are fired!」令人不寒而慄!最後運用推特(twitter)把自己送進白宮成為美國總統。

 

川普習慣在第一時間發推特與全世界的人直接溝通並對抗假新聞,他本身就是自媒體,想讓美國再度偉大和再度閱讀;他是一個非典型政客,嚴格說來是一個商人,善談判,精算計,喜歡變色龍和鎂光燈,語不驚人死不休;形成「川普奇蹟」,他應該是目前全世界最大咖的「網紅」,引起各國領袖政要競相仿效。

 

網飛(Netflix)創立於1997年,是美國DVD影碟宅配服務公司,號稱可找出最受歡迎的影片類型、演員和導演等,推薦給顧客或自製節目;2007年,追加網路串流影音內容服務,號稱可以在電視、電腦、平板、手機上欣賞;很適合無線網路時代的視聽需求,更以低價便利服務擴大市場,每天在全球播放影片,總時數約超過1億小時,把百視達(Blockbuster)打得滿地找牙!

 

2013年,首播首齣自製大戲《紙牌屋》,在美國掀起收視狂潮,單季新增用戶高達305萬人/營收破十億美元;確定影響Netflix訂戶流失率和回流率的最大因素不是價格,而是內容;CEO 哈斯汀有感而發:「只要能製作非常獨特的內容,天下就是你的!」;引起一陣跟風,Apple、HBO、Amazon紛紛投下鉅資自製節目。2017年,Netflix的付費會員約1億人,分布在全球200多個國家,成為全球最大的OTT業者。(over-the-top,指業者透過網路向用戶提供各種應用服務)

內容行銷的下一步

社群媒體愈來愈無所不在且內容行銷當道,湧入的資訊需要以更新的溝通方式來消化與處理,「資訊圖」(Infographics),正是引導這類新思考模式的先鋒,它是「資訊」(information)和「圖表」(graphic)兩個字合併的說法,利用插圖、大型排版、以長條圖等來顯示各式各樣的內容,簡單地說,就是使用編輯過的資訊與視覺圖像,以吸引固定與潛在顧客對於公司網站更加關注的做法,也就是「資訊的視覺化」。

 

行銷人員想要傳達給消費者的「內容」,必須設法先把它「視覺化」和「故事化」,再變成「漫畫書」和拍成「微電影」,最後發展成自製節目的「連續劇」和「影集」;藉著「直播」和「OTT」方式,最好能造成全球「追劇」的瘋狂現象!

 

如果這樣還不管用,那麼行銷人員只好使出最新且最後的殺手鐧,將內容「遊戲化」變成「桌遊」和「電競」,一舉成「網紅」;美國當代普普藝術大師安迪.沃荷(Andy Warhol)於1968年曾預言:「在未來,每個人都能成名15分鐘」,誠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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