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重要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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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2號3樓(震旦國際大樓多功能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Ⅰ.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

Ⅱ.本公司監察人查核2016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審查意見之報告。

Ⅲ.本公司2016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Ⅳ.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Ⅴ.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告,提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Ⅰ.本公司2016年度盈餘分配,提請審議案。

Ⅱ.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提請審議案。

Ⅲ.修正本公司章程,提請審議案。

Ⅳ.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審議案。

Ⅴ.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提請審議案。

Ⅵ.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提請審議案。

Ⅶ.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審議案。

Ⅷ.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審議案。

Ⅸ.本公司股東依法提出之議案,提請審議案。(如有合法之股東提案時)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補選。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本公司董事之競業行為,提請許可。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6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6年4月02日起至106年4月11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會計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2號16樓),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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