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運作情形:
最近年度( 2020年度)董事會開會5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
備 註 |
董事長 |
袁蕙華 |
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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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陳永泰 |
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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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董事 |
震旦國際(股)公司 代表人:賴浩敏 |
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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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馬志賢 |
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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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廖國榮 |
5 |
1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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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華月娟 |
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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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許文鍾 |
5 |
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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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2017.7.7設立審計委員會,故2017.7.7以後詳細內容請參照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之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無此情事。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此情事。
三、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本公司於2019年11月8日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
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本公司於2020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請參閱第16頁。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為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健全審計
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本公司分別於2017.7.7設立「審計委員會」、2011.12.29設立「薪資報酬審計委員會」,及2020.11.10設置
「公司治理主管」,由馬志賢董事兼任,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