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人事行政總處宣布「只補假、不補班」新制正式上路,補班日自此走入歷史。然而,新制度也讓 HR與同仁產生疑問,對於「假日上班怎麼算?能補休嗎?加班費怎麼計算?」。隨著未來國定假日遇週末將全面補假處理,企業在制定年度行事曆、排班流程、薪資計算與出勤系統設定上,都必須重新檢視與調整。
本篇文章將整理最新補假制度差異、彈性放假規範、假日加班費算法與補休規則,並以實務案例清楚解析《勞基法》第 24 條如何正確判定加班。同時提供HR必備的系統化管理建議,協助企業在人資系統上更輕鬆管理出勤與薪資。
本篇文章將整理最新補假制度差異、彈性放假規範、假日加班費算法與補休規則,並以實務案例清楚解析《勞基法》第 24 條如何正確判定加班。同時提供HR必備的系統化管理建議,協助企業在人資系統上更輕鬆管理出勤與薪資。
【新制】2025人事總處修正放假處理要點「只補假、不補班」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最新資料顯示,即日起將正式移除「補班日」制度,也就是說:
✔ 未來不會再有補班日
✔ 想放長假不用再連續上班6天
✔ 公司不需再特別設定「補班」為工作日
同時也新增補假規則:
若節日遇週六 → 前一天補假(週五)
若節日遇週日 → 後一天補假(週一)
舉例而言:
2025 教師節 9/28(日)→ 9/29(一)補假
光復節 10/25(六)→ 10/24(五)補假
這代表未來將固定增加數個補假日,因此HR在制定企業行事曆、排班與連假規劃時,必須更頻繁進行調整與因應。
補班與彈性放假的定義
彈性放假是指當國定假日落在週二或週四,為形成連續假期而新增的休假日,通常會連帶影響到另一天休假日調整為工作日,即為補班日。
112年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兒童節、民族掃墓節前後一日適逢周二或周四,或是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會調整為放假日。
參考資料來源:「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
補班日上班有加班費嗎?
若企業依政府公告行事曆安排補班,該天即屬於正常工作日。因此,若員工在補班日上班,則不屬加班;一旦超過每日工時,則應依《勞基法》第24條計算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公式】
• 加班2小時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換算時薪*1.34)
• 超過2小時起: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換算時薪*1.67)
💡例:員工日薪1,200元,每日工時8小時,若補班日加班3小時:
加班費=(1,200÷8)×1.34×2+(1,200÷8)×1.67×1=653元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彈性放假與假日加班補修計算規則一次看
若企業允許員工在彈性放假日上班,需視補班安排方式而定:
• 若補班日照常上班→彈性放假出勤視為休息日出勤,應給加班費或補休
• 若企業將補班日調整為休假日、彈性放假日改為工作日→當日出勤視同一般上班,除非超過每日正常工時,不另給加班費。
因此,HR應明確公告年度補班與彈性放假規則,避免產生薪資爭議。
補班日前離職,彈性放假當日是否需要上班?
若員工在補班日前離職,則無須於彈性放假日出勤;但若公司公告該日為正常上班日,則應依公告為準。
補班與彈性放假表格對比一次看
| 項目 | 性質 | 是否上班 | 是否給薪 | 是否算加班 |
| 補班日 | 工作日 | 需要上班 | 是 | 超過正常工時才算加班 |
| 彈性放假日 | 放假日 | 可放假或上班 | 視公司規範 | 若出勤視同休息日加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