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年度( 2023年度)董事會開會4次,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  稱姓    名實際出(列)席次數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列)席率(%)備註
董事長袁蕙華40100%-
董  事陳永泰30 75%-
法人董事震旦國際(股)公司代表人:賴浩敏40100%-
董  事馬志賢40100%-
獨立董事廖國榮40100%-
獨立董事華月娟40100%-
獨立董事許文鍾40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

董事會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證交法第14-3
所列事項
獨董持反對
或保留意見
第十二屆第四次
2023.03.13
 
本公司2023年簽證會計師的委任以及獨立性評估。ü
獨立董事意見:無。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二屆第七次
2023.11.10
修正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ü
獨立董事意見:無。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十二屆第八次
2024.3.14
本公司2024年簽證會計師的委任以及獨立性評估。ü
獨立董事意見:無。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決議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決議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無此情事。  

三、董事會自我(或同儕)評鑑之評估:本公司於2019年11月8日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本公司於2023年度結束時,執行當年度績效評估,請參閱第19頁。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為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健全審計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本公司分別於2017.7.7設立「審計委員會」、2011.12.29設立「薪資報酬審計委員會」、2022.6.20設立「誠信經營委員會」,及2020.11.10設置「公司治理主管」,由馬志賢董事兼任,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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